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关于报送2013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国外访学、产学研践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9浏览次数:53

各学院: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我校已启动报送2013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国外访学、产学研践习人选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教师国外访学:申请教师今年年底前要成行。
1. 申请类别及要求
    (1)申请类别:
      ① 高级研究学者: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属重点发展学科、专业的带头人、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②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③核心课程进修:无年龄要求。
2.留学期限: 国外访学(进修)时间为一年,一般不低于9个月。
3.工作经历要求:
       ① 本科毕业: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需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 博士研究生毕业:需具备1年以上工作经历。
 4.报送材料包括: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请教师从今年9月起进行脱产践习,为期一年。
1.选派范围:无相关学科专业实践经历的教师;
2.践习形式:产学研践习是指利用多种形式前往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践习形式一般指: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指导学生(含研究生)研究和实践、承担社会实务(主要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根据学科专业或课程要求,对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如理论物理、数学等)和公共课程教师,可不作践习要求。
3.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 报送时间节点:
4月1日—4月8日 申请人撰写申请报告,交学院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师资办。
4月9日—4月12日 同意申报的申请人登录上海教卫人才网(http://www.shjwrc.gov.cn/passport/login.aspx),通过学校下发的帐号选择普通用户登录网站,点击申报项目进行申报。
4月15日—4月16日 学校审核,上报市教委。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楼401室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3年3月29日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