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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13年公派出国(境)访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4浏览次数:106

为建设国际化高水平的学校,贯彻中青年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六个一工程”的精神,2013年,学校将继续加大公派出国(境)访学的选派力度。
凡准备于2013年以公派身份出国(境)访学,且访学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我校教师,均需提出申请。
本学期个人集中申请时间为9月17日——9月28日。请拟申请的教师填妥《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交学院签署意见后于9月28日前交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在10月份组织外语考试,12月确定2013年公派访学人员名单,同时推荐申请教委出国访学资助。凡列入名单的教师,2013年12月31日前需出国访学。
学院(部门)联系选拔教师出国访学(任教)项目需纳入学校总的选派计划中。请学院填妥《学院联系出国(境)访学(任教)项目申报表》,于9月28日之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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