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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到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8浏览次数:100

根据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建设需要,我校拟推荐教师赴日任教。岗位职责、人选条件、任期、待遇和选派程序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人选条件:
1.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2.人选条件:
(1)身心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日语开展工作;
(3)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4)具有2年以上教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工作。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为佳。
二.任期:
任期一般为3-4年。
三.待遇:
出国教师(管理人员)国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公派教师标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财[2011]194号),由国家汉办支付。
国内待遇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教师(管理人员)赴海外孔子学院工作的有关意见》执行。
四.选派程序:
1.个人填写相应的表格,交学院签署意见后于4月6日前交师资办公室。电子表格发送到yingc@shnu.edu.cn 。
2.学校择优向国家汉办推荐。
3.国家汉办组织面试和心理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者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
4.培训合格派出。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师资办公室地址:行政楼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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