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我校启动报送第二批“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目计划人选。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项目选派范围:
(一)产学研践习计划
1.选派范围:无相关学科专业实践经历的教师;
2.践习形式:产学研践习是指利用多种形式前往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践习形式一般指: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指导学生(含研究生)研究和实践、承担社会实务(主要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根据学科专业或课程要求,对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如理论物理、数学等)和公共课程教师,可不作践习要求。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选派范围、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完成并获得优秀的青年教师亦可申报。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4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讲师。
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访问学者申请人与拟接收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递交《推荐表》
(三)教师国外访学
1. 选派范围:列入2012年公派访学计划的教师;校公派访学小组同意推荐申请国外访学的骨干教师;没有访学经历的青年骨干教师。
2. 申请类别及要求
(1)申请类别:
① 高级研究学者: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属重点发展学科、专业的带头人、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②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③核心课程进修:无年龄要求。
(2)留学期限: 国外访学(进修)时间为一年,一般不低于9个月。
(3)工作经历要求:
① 本科毕业:需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需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 博士研究生毕业:需具备1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 报送时间节点:
1月16日前 各学院制定计划,布置申报工作,确定申报人选,并把申报人名单报师资办公室;
2月15日—2月20日 申报人进入网上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完毕打印申报表(一式二份)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交师资办公室;
2月21日—2月28日 学校组织评审,上报教委。
三.申报网址:(2012年2月15日开通申报)
人事处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