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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198

2008年5月,我校在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建立了孔子学院。为更好地做好孔子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建设工作,现决定招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岗位职责、人选条件、任期和待遇如下:
一.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一)岗位职责:
1、 充分调配各种资源,开拓当地汉语言文化推广的市场。
2、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承担组织管理和教学任务。
3、 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4、 会同外方合作机构定期向总部提交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总结及经费预决算等。
5、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当地汉语推广的相关信息。
(二)人选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有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学院或机关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 具有海外工作经历。
4、 熟悉对外汉语教学,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5、 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
6、 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驻在国或其他通用外语。
7、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8、 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9、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三)任期
任期一般为两年。
(四)待遇
国外工资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文执行。
国内待遇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教师(管理人员)赴海外孔子学院工作的有关意见》执行。
 
二.汉语教师:
(一)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和总部有关规定。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5、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身心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非通用语种的教师可放宽年龄至55岁);
2、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3、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
5、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开展工作;
7、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8、具有2年以上教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工作。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为佳。
9.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岗位要求。
(三)任期:
任期一般为两年。
(四)待遇
国外工资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文执行。
国内待遇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教师(管理人员)赴海外孔子学院工作的有关意见》执行。
 
三、选派程序:
1、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表格,交学院签署意见后于10月10日前交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室)。电子表格请发送到yingc@shnu.edu.cn
2、学校组织面试,择优向国家汉办推荐。
3、国家汉办组织面试和心理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者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
4、培训合格派出。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办公地址: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
2011年9月20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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