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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申报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及2008年入选“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教师的结项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4浏览次数:160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人【2011】26号文件,2011年选拔申报“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工作已开展。另,2008年入选“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教师的结项考核工作也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申报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一、“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是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启动工作。
二、申报、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2011年“资助计划”选拔对象应为2009年8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期间进入高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的在职青年一线教师。
2、初进高校工作不满两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讲师及以下职务,目前未承担科研项目。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4、业务基础、能力: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申报、选拔和审核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选拔、审核后,可通过网上申报并完成科研立项申请。
四、资助方式
1、上海市教委对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资助经费。资助类别分为教学、科研二种类型。资助标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授权学科专业目录划分,属于门类1-6、12:每人资助3万元;属于门类7-11:每人资助5万元。
五、结项考核
1、结项时将针对不同类别制定考核评价体系。
 
请有意申报者尽快与人事处师资办王自亮联系,电话:64323993或643222522011年6月3日为申请截止日。审核通过后告知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2011年6月7日为递交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纸质申报表的截至日。
 
2008年入选“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教师的结项考核
2008年入选“优青基金”的青年教师,二年培养期结束,资助项目考核工作已开展。本次结题工作仍采用网上结题。另,2005年、2006年和2007年部分尚未结项的教师也需参加此次结项,但因这部分教师的帐号需报市教委开通,故开通有所延迟。网上结题的注意事项已通知相关教师。请留意您留存在人事处师资办的电子邮箱。结题材料递交截至2011年6月3日。若有疑问参照上述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咨询。
 
人事处
201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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