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关于推荐我校教师入“海外华文教师培训师资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8浏览次数:120

各位教师:
多年来,国务院侨办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和中小学教师分赴有关国家“巡回式”培训海外华文师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国务院侨办拟设立“走出去”培训师资库,以遴选和外派有深厚专业素养、精湛教学水平和高超教学能力的专家赴海外培训华文教师师资。我校根据要求拟推荐教师入库,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原则:
1.我校现职教师,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
2.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精湛的教学水平和高超的教学能力,深受学生欢迎。
3.具备与培训课程相符的专业背景和教学经历。
4.具备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5.对海外华文教育情况有一定了解。
 
二.推荐程序:
1.个人根据《培训课程表》(见附件)进行申请。填妥《教师简历表》(见附件),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于429前交人事处师资办。(联系人:蔡莹;联系电话:64323993;报送地址:行政楼401室)
2.学校择优推荐入库。
 
国务院侨办将根据需要,择优选派教师赴世界各地进行24周的华文教师培训。
 
   
人事处
2011418
 
附件: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