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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6浏览次数:58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正式开始,请有意申请的教师登录www.csc.edu.cn(国家留学网),仔细阅读《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后进行申请。
 
申请程序和时间节点如下:
15——219
申请者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报名表》,并发至yingc@shnu.edu.cn。报名表的纸质文档交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220日——39
申请者进行网上报名。
310日前
申请者网上申报材料成功提交后,打印的纸质材料和学院填写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320日前
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递交上海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办公室。
 
为了鼓励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校专门出台了《关于调整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教师国内待遇的管理办法》,明确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教师,在学校同意的访学期限内,除保留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职务津贴及国家与本市规定的各类补贴和津贴等部分外,校聘岗位的,津贴全额发放;非校聘岗位的,根据职级或现专业技术职务给予每月15002000元的生活补贴。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E-mail:yingc@shnu.edu.cn
 
人事处    
                                                   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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