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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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落户手续流程

一、博士后本人户口在上海
A.博士后本人户口在上海,出站留上海工作,凭分配工作介绍信直接到新单位所属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手续
B.家属户口在外地的,户口可迁到上海(学生集体户口除外),需以下材料: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两页,都需要填写,调动人员一栏填家属的姓名)一份
2、原户口所在地开出的户籍证明或一份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有户口专用的盖章)和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
6、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7、博士后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8.“博士后期满工作登记表”首、末页复印件
 
二、博士后本人户口在外地
博士后本人户口在外地,出站留上海工作,博士后本人和家属户口可迁到上海(家属是学生集体户口除外),需以下材料:
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两页,都需要填写,调动人员一栏填博士后的姓名)
2.原户口所在地开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有户口专用的盖章)和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
3.原单位辞职证明
4.上述材料3—8
 
三、博士后出站去外地工作
博士后出站去外地工作,需填: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四、上海人事局开具表单
申报户口介绍信一份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迁沪落户确认单一份
 
五、到新单位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
 
备注:
1.落户手续办理地点: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楼大厅6号窗口。
2.办理落户上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需拿好原件以备审核。
3.材料一定要真实可靠,如因有虚假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地址:桂林路100号 邮编:200234 电话:021-64322650 传真:021-643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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