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总体部署,现将上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研基金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近年应聘到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一线专任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下职称,年龄3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12月)。博士后不纳入申报范围。
2014年度获批教师的资助经费已经全部到位,不重复资助。2015年度获批教师的后期资助经费将于近期下达,无需再次申请。
(2)个人填写《上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研基金申报表》(实施条例及申报表分别见附件1和2),指导教师、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届时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2016年度获批教师名单。
(3)材料提交:2016年10月9日前,申报人将纸质《申报表》1份交至人事处403室胡老师(联系电话64321105),电子版发邮箱 huhhy@shnu.edu.cn。
人事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