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适应我校信息化标准建设的要求,实现管理资源与平台共享,简化管理程序,提升管理效能,更好服务教职员工,2015年度考核工作做出重要调整,请各二级单位按照以下说明组织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所有在编在岗和人才派遣人员。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进行工作考核。
不列入考核的范围:
1.实习期、试用期等在岗人员,只定评语,不定等第;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本人提出调动,已经学校领导批准,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原则上不参加考核;
4.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外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不参加考核,回国后,派出部门可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确认其考核等第;
6.国内进修学习人员,超过半年以上者参见上述第5条执行。
二、考核办法
1.以各系列岗位职责为考核基础,按岗位系列进行分类、分级考核。
2.学院全面负责所有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按《上海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标准》(试行)进行。直属单位的非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可予以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3.原校聘岗位的学科建设考核不再单独进行。
4.辅导员考核等第由学工部负责统一作出评价,不列入学院考核范围。
三、考核等第
1.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的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考核人员10%。
2. 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考核的等第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节点安排
1.11月11日,各二级单位布置考核工作。
2.11月11日—11月20日,个人提交考核表。
3.11月20日—27日,各二级单位考核、拟定考核结果。向个人反馈。完成网上考核流程。
4.12月4日,各二级单位明细表、汇总表交人事处408室张老师汇总。
五、考核与津贴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予发放。
六、考核途径
1.除后勤、校产、校医院、接待中心仍采用纸质进行考核(可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上海师范大学职工考核表”考核)外,学院、机关人员、直属单位(含人才派遣人员)均实行网上考核。网上考核系统开通时间(11 月11 日—12 月 4日)。
2.所有人员均从校园门户登陆系统。非教学科研人员直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教学科研型人员请按照附件说明,文科请从社科管理系统进入、理工科请从科技管理系统进入,填报个人的科研成果,作为学院综合考核结论的依据之一。完成后再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3.部分无法参加网上考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上网考核,需有书面委托书,也可以用填写纸质表格参加考核。
社科处、科技处、人事处
2015年11 月5日
社科处联系电话:刘老师64321858
科技处联系电话:孟老师64322385
人事处联系电话:张老师64322650
附件下载:
5、上海师范大学职工考核表
如何进入考核系统
1、进入上海师范大学门户网站

2、进入门户网站后,点击左下角的各类业务模块,再选择进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选择绩效考核菜单,进行年度考核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