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我校拟推荐2014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为了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师,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要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人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限推1名2014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各学院于2014年6月5日前,把推荐候选人材料(详见报送材料有关要求)送人事处409室。
联系人:奚老师 联系电话:64328663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6月3日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1.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区县/学校”。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3.推荐人选简要事迹。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
4.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