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上海师范大学所有在编在岗和人才派遣人员。其中: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由外单位进入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3.涉及本校内部单位和岗位调动的人员,参考上述第2条执行;
4.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5.本人提出调动,已经学校领导批准,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可以不参加考核;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或确定等次,由所在单位确定;
7.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外时间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回国后,派出部门可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确认其考核等次;
8.国内进修学习人员脱产超过半年的,参考上述第7条执行。
二、考核办法
1.以各系列岗位职责为考核基础,按岗位系列进行分类、分级考核。
2.各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期科研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科研成果计算周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个考核周期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得在本次考核中使用。
3.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按《上海师范大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标准》(试行)进行。
4.直属单位的非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可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5.学生辅导员的考核,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实施。
6.处级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其中优的比例不能超过本部门考核人员10%。
2.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师德不合格的,其最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3.当年受党纪与政纪处分的,其考核等次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时间节点安排
1.11 月20日,各二级单位布置考核工作。
2.11 月20日—12 月 1日,个人提交考核表。
3.12 月 2日— 8日,各二级单位考核、拟定考核结果并向个人反馈,完成网上考核流程。
4.12 月 9日,各二级单位明细表、汇总表交人事处408室朱老师汇总。
五、考核与津贴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予发放。
六、考核途径
1.除后勤、校产、校医院、接待中心仍采用纸质进行考核(可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上海师范大学职工考核表”考核)外,学院、机关人员、直属单位(含人才派遣人员)均实行网上考核。网上考核系统开通时间(11 月 20 日—12 月 9 日)。
2.网上考核均从校园信息门户登录系统。其中:
非教学科研人员直接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教学科研型人员先填报科研成果再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请按照附件说明,文科请从社科管理系统进入、理工科请从科技管理系统进入,填报个人的科研成果,作为学院综合考核结论的依据之一。完成后再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3.部分无法参加网上考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上网考核,需有书面委托书,也可以用填写纸质表格参加考核。
七、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6[28])要求,现对学校相关信息系统的网络开放范围实行调整。在校务管理、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及综合服务的各类应用中,除CMS系统下学校各级各类信息发布类网站、邮件、身份认证等相关网络应用系统以外,涉及学校人、财、物、管理等资源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财务查询系统、学工系统、档案查询系统、考核系统及各类二级单位自建自管应用系统),均将限制在校园网范围内访问。
师生在校外需要访问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的,请先通过登录学校内部网络专用通道后使用(网站名称为http://vpn.shnu.edu.cn )。
人事处
2019年11月19日
社科处联系电话:李老师 64326318
科技处联系电话:徐老师 64322385
人事处联系电话:朱老师 64322650
VPN使用相关事宜联系电话:64321010
附件下载:
1、科研管理系统操作办法(文科、理科)
2、网上考核填写说明
3、明细表下载
4、汇总表下载
5、上海师范大学职工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