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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一般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浏览次数:165

根据《关于新进一般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的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146月以后进入我校工作的一般教学科研人员实行“3+2考核”制度,首批签订“3+2考核”聘用合同的教学科研人员距离首次聘期考核时间已经过半,请有关教学科研人员仔细对照聘期考核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和评估,安排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进度,争取顺利通过首次聘期考核。
20146月后校内原非教学科研人员转任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也将参照《关于新进一般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的细则(试行)》的有关考核要求参加“3+2考核”。
 
人事处    
201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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