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选拔申报“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是市教卫党委和市教委设立的专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计划,主要帮助新进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启动工作。
二、申报、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2016年“资助计划”选拔对象应为初进高校工作不满两年,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讲师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准),目前未承担科研项目的在职青年一线教师,须参加过2015年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不重复申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立足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3、业务基础、能力: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发展潜力,有投身教学、科研志向,能胜任并完成规定的本学科课程教学,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申报、选拔和审核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经选拔、审核后,可通过网上申报并完成科研立项申请。学校将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四、资助方式
培养期为2年。上海市教委对入选者给予一次性资助经费。资助类别分为教学、科研二种类型。资助标准在2万元至5万元。
五、结项考核
结项时将针对不同类别制定考核评价体系。
联系人:王自亮,电邮:shizi@shnu.edu.cn,电话:64323993。
此次,通过申报条件预审的申请人已邮件告知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各位申请者按邮件提示递交网上和纸质申报表。
人事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