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我校拟推荐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为了做好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限推1名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各学院于2015年5月5日前,把推荐候选人材料送人事处409室。
联系人:奚老师 联系电话:64328663 邮箱:XIFENH@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