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教师:
根据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教学需要,我校拟选拔一位教师赴日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且距退休时间至少有5年。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7.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二.日语要求和培训要求:
1.能熟练使用日语。
2.如不能熟练使用日语,需参加国家汉办举办的“非英语语种培训班”,达到结业考试合格水平,能够满足在外日常生活、生活交际的基本需要,并能辅助汉语教学。
参加“非英语语种培训班”的人员要求:
(1)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本科(含)以上学历;
(4)在职教师,具有两年(含)以上对外汉语教学经验;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三.推荐、选拔程序:
1.申请人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由学院在“单位推荐意见”处签署意见后,于11月13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
2.学校择优推荐。
3.学校推荐的、拟申请“非英语语种培训班”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汉办举办的选拔考试,通过者方可参加外语培训。培训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月20日,培训地点在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选拔考试和培训经费由学校和汉办承担。
四.派出时间、任期和待遇:
1.学校推荐的、符合国家汉办要求的人员于2016年3月派出;
2.任期:3年;
3.待遇:
国外工资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文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考核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赴离任及家属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国内待遇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教师(管理人员)赴海外孔子学院工作的有关意见》执行。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