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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15年公派出国(境)访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2浏览次数:45

为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学校,贯彻中青年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六个一工程”的精神,2015年,学校将继续加大选派力度,资助教师出国(境)访学。
凡准备于2015年以公派身份出国(境)访学,且访学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我校教师,均需提出申请。
本学期个人集中申请时间为9月12日——9月19日。请拟申请的教师填妥《上海师范大学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于9月19日前交学院,学院按照学院的教师培养计划和目标进行推荐,表格于9月26日前统一交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在10月份组织外语考试,12月确定2015年公派访学人员名单,同时推荐申请教委出国访学资助。凡列入名单的教师,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派出。
学院(部门)联系选拔教师出国访学(任教)项目需纳入学校总的选派计划中。请学院填妥《学院联系出国(境)访学(任教)项目申报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于9月26日之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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