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上海师范大学选拔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6浏览次数:68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通知,我校开展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选拔工作。选拔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推荐数量
全国选拔先进个人100名左右,先进集体100个左右。我校最多推荐1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1个“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集体。没有合适人选或集体也可不推荐。
二、基本原则和选拔条件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坚持“突出业绩、面向基层、拼搏奉献、事迹感人”的原则,重点表彰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中涌现的领军人才;长期坚持在一线专业技术岗位,潜心本职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和拼搏谨慎,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勇于攀登、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3.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业内所公认。
(二)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
1.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2.有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
3.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在2014年5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一)书面材料。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表》(各3份)。个人登陆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信息采集工具”并填写,以A4纸打印。
2.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附后。
材料用订书机装订,不可使用文件夹,不可塑封,每份材料用信封装袋。
(二)电子文件。
1.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的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名为“.RPU”,请用“候选人姓名(集体)”命名。
2.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照电子版。
以上电子文件请于5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ingc@shnu.edu.cn。个人表格填写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电东方智辰软件公司:010-83065045、83065046、83065047。
联系人:蔡莹
电话:64320269
地址:综合楼401室
 
 
人事处
2014年5月26日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