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海市侨办通知,我校决定推荐两位教师到澳大利亚墨尔本新金山中文学校任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学能力证书;普通话标准,粗通英语;身心健康,无严重病史。
男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中初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二、任教科目
1、美术教师一名,教授儿童画、水彩画、书法及手工制作。
2、音乐教师一名,教授唱歌、舞蹈,会用多媒体教学。
三、任教期限
任期一年,自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自实际离境之日算起)。
四、工资待遇
1、国侨办支付外派教师任教月薪每月8000元人民币,学校保留基本工资和补贴。
2、外派教师赴海外任教的往返国际经济舱机票、保险、出国手续费等由国侨办承担。
3、聘方学校承担外派老师在海外任教期间的住宿、膳食、医疗等费用。
五、推荐程序
1、5月20日—5月23日 拟申请者填写《外派教师推荐表》交学院。
2、5月26日 学院、学校审核,报市侨办。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