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国际化高水平的学校,贯彻中青年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六个一工程”的精神,2014年,学校将继续加大公派出国(境)访学的选派力度。
凡准备于2014年以公派身份出国(境)访学,且访学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我校教师,均需提出申请。
本学期个人集中申请时间为9月10日—9月20日。请拟申请的教师填妥《上海师范大学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人事处网页可下载),于9月20日前交学院,学院按照学院的教师培养计划签署意见,于9月27日前交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在10月份组织外语考试,12月确定2014年公派访学人员名单,同时推荐申请教委出国访学资助。凡列入名单的教师,2014年12月31日前需出国访学。
学院(部门)联系选拔教师出国访学(任教)项目需纳入学校总的选派计划中。请学院填妥《学院联系出国(境)访学(任教)项目申报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于9月27日之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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