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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三批“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目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3浏览次数:77

各学院: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我校已启动报送第三批“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各项目计划人选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 各项目选派范围:
(一)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请教师能在今年9月进行脱产践习。
1.选派范围:无相关学科专业实践经历的教师;
2.践习形式:产学研践习是指利用多种形式前往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参与研发、工作或实习。践习形式一般指: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等实际部门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产品研发、指导学生(含研究生)研究和实践、承担社会实务(主要针对人文社会科学等)、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根据学科专业或课程要求,对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如理论物理、数学等)和公共课程教师,可不作践习要求。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教师能在今年9月进行脱产进修。
选派范围、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完成并获得优秀的青年教师亦可申报。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4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讲师。
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访问学者申请人一定要与拟接收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递交《推荐表》
 
(三)教师国外访学:今年二月学院推荐,已填过申报表的教师。申请教师应在20131月底之前赴国外访学。
 
 . 报送时间节点:
531    各学院制定计划,布置申报工作,确定申报人选。
61—610   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师资办公室。
611—620   学校组织评审,上报教委。
 
人事处
2012523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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