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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8浏览次数:114

经国家汉办批准,我校先后已在非洲博茨瓦纳、日本福山和美国密苏里州分别建立了三所孔子学院,分别是:博茨瓦纳大学孔子学院、福山大学孔子分院和密苏里大学孔子学院。为更好地做好孔子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建设工作,学校决定集中遴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汉语教师。岗位需求、岗位职责、人选条件、任期和待遇如下:
一.岗位需求:
1.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孔子学院院长一名;
2.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若干名;
3.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一名;
4.美国密苏里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和人选条件:
(一)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1.岗位职责:
(1)充分调配各种资源,开拓当地汉语言文化推广的市场。
(2)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承担组织管理和教学任务,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3)会同外方合作机构定期向总部提交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总结及经费预决算等。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当地汉语推广的相关信息。
2.人选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关心和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
(3)有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学院或机关处级以上职务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4)熟悉对外汉语教学,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能熟练使用驻在国或其他通用外语。
(二)汉语教师:
1.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按照学院要求,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汉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它相关工作。
2.人选条件:
(1)身心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非通用语种的教师可放宽年龄至55岁);
(2)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开展工作;
(3)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4)具有2年以上教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工作。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为佳。
三.任期:
任期一般为2-4年。
四.待遇:
出国教师(管理人员)国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公派教师标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财[2011]194号),由国家汉办支付。
国内待遇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教师(管理人员)赴海外孔子学院工作的有关意见》执行。
五.选派程序:
1.      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表格,交学院签署意见后于3月30日前交师资办公室。电子表格发送到yingc@shnu.edu.cn
2.      学校组织面试,择优向国家汉办推荐。
3.      国家汉办组织面试和心理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者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
4.      培训合格派出。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3993     师资办公室地址:行政楼401室
 
人事处
2012年3月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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