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请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将本学院(部、处)中2009年7月进校、一年见习期将满的本、专科生的《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填好,交至人事处劳资科(综合楼407室)。填写说明如下:
1、转正人员本人写转正小结一份,附于《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之后。
2、学院(部、处)领导填写意见、签名并盖学院(部、处)章。
3、“见习期/试用期工资”及“定级工资”两项不用填。
4、《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可从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另,请通知2009年7月新进校的教职工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将填写好完毕的《上海师范大学新教师上岗培训手册》或《上海师范大学管理人员上岗培训手册》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401室)。该手册完成情况为新教工上岗培训考核、职务晋升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