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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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拟同意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6浏览次数:13

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审核上报、出国专家小组评审等程序,学校拟同意王越等16教师2025年申请出国(境)外访(留)学,现将有关人员信息公示并说明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访学期限

备注

1

人文学院

王越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2

商学院

陈永恒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3

外国语学院

陈了了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4

体育学院

张元梁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5

全球研究院

陈昉昊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6

环地学院

燕亚菲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7

影传学院

戴菲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8

哲法学院

高瑞杰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金和学校出国(境)访学

9

旅游学院

王婧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

10

哲法学院

胡于凝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

11

数理学院

王春

6个月

申报国家留学

12

外国语学院

丁大刚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

13

外国语学院

张善实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

14

哲法学院

陈灵海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自筹

15

体育学院

汤利军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或自筹

16

商学院

张翼飞

一年

申报国家留学或自筹

1-8号同时申请学校出国(境)访学国家留学基金。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成功,则由国家派出;若不成功,且通过上海市评审,则由学校专门经费资助派出;②9-13申请国家留学基金14-16号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自筹经费。

公示时间:2025416——2025423日。

公示期内,任何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人事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微信:hzlsun_shine      邮箱:fpdc@shn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点:行政综合楼401室


人事处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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