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奉献精神,特设立“长昭近铁奖教金”,以表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工作满2年、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任务、具有讲师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合作,品德高尚。
2.教学工作量饱满。近2年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每年均超工作量定额。因脱岗进修学习、休学术假、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等享受教学工作量减免的教师,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若此类教师近两年实际完成工作量达到所选教学岗的普通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则可以参评。
3.教学效果优秀。主讲课程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科学合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良好;因材施教,方法灵活,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学习潜能,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学生评价优秀,近两年任教课程的学生测评每年都排本部门前20%;督导评价优秀。
4.教改成效显著。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积极参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改革尝试,取得较好的改革成效。
5.教研成绩突出。近两年主持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高教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研究专著。
6.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参加社团指导、社会实践指导、创新实践训练指导,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参与院系学生辅导和管理;积极参加“学习支持中心”的义务指导。
7.学术水平高。近2年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额,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或社会经济效益较大。
三、评选要求和推荐程序
“长昭近铁奖教金”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评选程序。 各学院推荐1至2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和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组织评选。
四、评选表彰名额
评选名额为10名,每人奖金人民币5000元,对获奖者将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申报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8日,各学院报送候选人材料(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长昭近铁奖教金”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后一式二份交人事处408室,电子文本请发至trh2014@shnu.edu.cn,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64321046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月9日21日
附件:“长昭近铁奖教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