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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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793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在本校任教,并且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任教师,并符合《通知》(附件1)和《管理办法》(附件2)中相应申报要求和条件。

二、申报名额

根据“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项目管理原则,我校限申报一名青年科学奖和一名教育教学奖。请各学院、有关单位排摸人选,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青年科学奖或教育教学奖)。

三、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院教师进行申报,对申报教师的思想政治情况考察合格后,按照申报要求,择优遴选推荐至学校人事处。学校将按规定流程组织遴选推荐。

四、材料要求

请于827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word+pdf盖章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2.推荐汇总表(附件3);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4);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5)。

 

联系人:姚婷婷;联系电话:64320269;邮箱:yaott@sh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推荐汇总表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5.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人事处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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