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第十九届)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在本校任教,并且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任教师,并符合《通知》(附件1)和《管理办法》(附件2)中相应申报要求和条件。
二、申报名额
根据“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项目管理原则,我校限申报一名青年科学奖和一名教育教学奖。请各学院、有关单位排摸人选,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青年科学奖或教育教学奖)。
三、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院教师进行申报,对申报教师的思想政治情况考察合格后,按照申报要求,择优遴选推荐至学校人事处。学校将按规定流程组织遴选推荐。
四、材料要求
请于8月27日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word+pdf盖章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2.推荐汇总表(附件3);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4);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5)。
联系人:姚婷婷;联系电话:64320269;邮箱:yaott@sh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推荐汇总表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5.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人事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