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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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浏览次数:1395

各学院、部门:

受教育部委托,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执行“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请学院/部门积极组织教师于2020515日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进行申报。

一、申报人员

12020年国家共计划选派90人,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我校教师申请该项目,原则上应该进校工作满2年(以正式派出时间为准);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并提供研究计划书。熟悉教育政策、管理实践以及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

4、每人可选择1-2个选题进行申报(选题请看附件);

5、若教师成功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访学。

二、申报时间节点

(一)2020511-14

1申报人填写《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预报表》,交学院或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2申报人自行网上填报。http://apply.csc.edu.cn

3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材料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交人事处教师专业发展中心

4、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另一份填写好推荐意见但不签字盖章,另推荐意见文字发到指定邮箱fpdc@shnu.edu.cn

(二)515日前

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所有纸质材料准备齐全后统一交人事处401办公室。

(三)517日前

经学校审核,向上海市国家留学基金办公室上报材料。

(四)5月—7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组织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网上提交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管理办公室将会通过邮件与申报人直接联系。

2、申报人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是否申报成功。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邮件、通知将会直接发到申报人个人邮箱。

3、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拨付,所有的手续由申报人自主办理完成。但派出前申报人仍需要与学校签订出国协议。

  

联系人:黄老师

微信:shnuhzl      E-mail: fpdc@sh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综合楼401

  

附件:

1.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及提交材料说明

2.《国家留学基金预报表》

  

人事处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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