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结合我校孔子学院师资需求,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外派汉语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上海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具体岗位需求如下。赴任时间为2022年下半年或2023年上半年(以具体派出时间为准),任期一般为2学年。
序号 | 孔子学院名称 | 需求人数 |
1 | 日本福山大学孔子学院 | 1 |
2 | 博茨瓦纳大学孔子学院 | 2 |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背景。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符合国外孔子学院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登录www.clecteacher.chinese.cn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下载《上海师范大学推荐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家公派教师审核表》,填写后,报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单位按要求出具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3.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至国际交流处邮箱:cathine@sh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包括:
(1)《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
(2)《上海师范大学推荐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家公派教师审核表》
(3)单位推荐信
四、选拔推荐
我校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我校审核的申请人须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
五、录取培训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择优推荐外方复试。通过外方复试的人员由语合中心发录取派出公函至学校。被录取教师将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
六、派出待遇
派出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和上海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周云
联系电话:021-64321067
电子邮件:cathine@shnu.edu.cn
人事处
国际交流处
2022年6月2日